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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贵阳刘女士花三十万做美容,一个月后做了各寂寞[朗读]
贵州贵阳,发生了一起极具争议的事情!刘女士是个爱美之人,之前跟着好友王女士做了很多皮肤、植发等美容项目。相处期间,王女士建议刘女士改善下身体曲线,并推荐了某美容医院。
当王女士再三推荐下,刘女士心动了,便与王女士来到该医院。接诊的是位女医生,腰非常细,身材特别好,这让刘女士着实羡慕,也坚定了刘女士做抽脂丰臀手术的决心。之后,刘女士便付了28万元,按照医院的引导,做了医院提供这方面的精雕手术。
但术后一个月,刘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,因为不仅脂肪没有减少,臀部也没有显现圆润的效果,甚至出现了变硬不平整的腰腹部,完全没有接诊医生身材的样子。既然没有达到效果,刘女士便提出让医院返还支付的28万元费用。
当刘女士找到医院时,医院表示手术没有问题,效果因人而异,刘女士还处于恢复期。如果半年内仍没有效果,医院将为她提供修复手术,不同意退费。事情发生后,刘女士与王女士也友尽了,毕竟王女士因成功介绍刘女士手术收取了医院的服务费。
因分歧较大,双方目前没有协商解决,刘女士选择去当地医疗调解委员会维护自身权益。(来源:北青网)。
因目前双方各说各话,事实尚无定论,但我们不妨从民事诉讼的角度看看如何解决这起纠纷。
1.刘女士在该医院支付了医疗美容服务费,并接受了医院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,双方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。目前双方主要争议的是医疗美容效果,那就需要看双方是否就效果进行了约定。
如果医院在合同中承诺经过其美容服务,刘女士会获得如接诊医生那般的身材,但在经过手术恢复期之后,刘女士并未获得这样的身材,那医院就构成违约,要退还服务费。但如果医院并未承诺刘女士会获得前述身材,本案将如何处理呢?
2.这就涉及到举证责任的分配。在双方没有约定这样的条款时,医院作为履行美容服务的一方,负有举证证明自己提供的美容服务符合诊疗规范,在为刘女士提供服务过程中,医院并无任何违规之处。
一般来说,医院会通过提交病历资料予以证明。如果医院拒绝提交,法院将会判令其承担不利后果,判令医院向刘女士返还服务费。但如果医院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自己的服务没有问题,那刘女士要求返还服务费的请求可能无法被支持。
3.同时需要提及的是,如果本案的医疗美容服务需要在高度专业的医疗行为下完成,那本案就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。刘女士无法向医院主张惩罚性赔偿,只能要求返还服务费及赔偿损失(如有)。
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我们不能过于苛责,但我们也要在购买相应服务时具有保留证据的意识。如果刘女士在合同中明确写上身材的标准,估计现在也不会如此的无助。
对于本案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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